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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6 16:22:00
内贸流通改革可复制清单将出 数十项经验将推向全国

 

我国内贸流通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据悉,我国内贸流通改革试点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正在最后敲定阶段,近期将会正式发布。涉及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内贸流通领域立法等几个方面的数十项经验有望推向全国。


内贸流通改革试点启动于一年以前,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据了解,一年多来,上述9个城市围绕试点任务展开探索,推出创新举措,摸索总结出不少经验。


推进地方流通法规建设,是国务院正在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试点城市之一,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内贸流通领域的地方基本法。商务部人士指出,这将对全国层面的商品流通法出台起到重要的借鉴意义。


再比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的成都市以公益性菜市场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建管机制。据了解,公益菜市场的建设是我国内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投资大、盈利少、回报周期长、私人资本不愿介入等问题一直存在。


此外,探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内贸流通信用体系,也是内贸流通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试点城市之一的上海市探索建立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三个清单”联动,覆盖“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评估、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管理模式,发挥信用机制的约束作用。

 

 

内贸流通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流通改革对惠民生、促消费的作用不可小觑。一直以来,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最后一公里”、实体商业“闭店潮”、同是中国制造出口品质却高于国内等一系列问题,在我国引发持续关注和热议。这些问题的根源虽然不都是在流通领域,但也凸显出我国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

 

业内人士告知,和上海等国内自贸试验区的复制推广不同,内贸流通改革试点的复制推广不涉及对国家层面法律规章的突破,不具有法律约束,可以说复制推广的门槛没有那么高。事实上,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主动学习复制试点地区的经验。“总体来看,试点地区确实通过一年多的摸索探索出不少创新做法,但是也不能说这些做法就一定是全国最好的,关键在于适合。所以在复制推广中更多还是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摸索真正适合自己的做法。”


“现代流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我国的流通业仍然处在传统流通的阶段,还没有形成中国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表示,制造业的能力是硬实力,流通业的能力则是软实力,后者可以再造流程、形成新的社会化再生产的组织体系。全球价值链的重构、我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自贸区战略、互联网+等都为未来内贸流通企业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近年来,我国内贸流通领域的改革明显提速。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指明了流通改革和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兴洲看来,在内贸流通改革中,并不是要一味简单推向市场,像农产品市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对保障民生十分重要,但往往受制于资金短缺建设不畅,就需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加强建设管理。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内贸流通改革试点城市中既有上海这个超大城市,也有南京等大型城市,还有黄石、义乌这样的小城市,这些城市既有内陆也有沿海,既有内贸也有外贸,还涵盖了商品集散中心、自贸区、城乡一体化综合试点的所在地,非常有代表性,这些地方的经验可以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复制和推广这些经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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