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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10:13:00
电商司司长骞芳莉:如何构建电商发展新格局?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开启新篇章。近日,本报专门采访了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骞芳莉,请她就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和构建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等进展情况为读者做详尽的介绍。

 

电子商务司在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历史判断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依据。可以这样说,电子商务司2018年的主要工作都是紧密围绕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而进行的。一年来,我们从优化政策法规环境、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等几方面入手,助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我们推动了政策法规建设开拓创新。一是法规标准取得新突破。商务部作为《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比较》《跨境电子商务研究》等立法配套课题研究,还分别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德国国际合作公司举办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研讨会、中德跨境电子商务研讨会,向全国人大提出多项立法建议,为法律出台作出了贡献。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高票通过。《电子商务法》正式出台后,我们组织了面向地方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的多场培训,加强《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贯彻,加快配套法规研究,推动《电子商务法》更好落地。今年我们还加强了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发布了《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多项标准立项、报批。二是政策体系拓展新领域。为推动数字经济在商务领域深入应用,我们开展了数字商务专项大调研,出台了发展数字商务的顶层设计和政策举措。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驶入快车道。完成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构筑了电子商务打基础、利长远的“四梁八柱”。

 

其次,我们完善了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一是创新电商扶贫模式。我们将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创新精准扶贫模式,指导成立中国电商扶贫联盟,组织29家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帮助351个贫困县487家企业开展网上销售。资助贫困地区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品牌影响力。二是全力优化示范创建。我们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将基层党建、电商企业孵化成功率和创建商标品牌数等内容纳入其中。同时鼓励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开展提质升级、与传统产业融合等方面创新发展。加强对100家示范基地和238家2017-2018年度示范企业分类指导,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三是着力加强人才培训。我们受中组部委托培训地市级政府领导37名,自主培训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干部300余人。指导各地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举办11期电商扶贫讲师培训班,664场扶贫系列培训,培训电商人才4.6万人次。四是扎实开展监测分析。我们已和首批12个省市开展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将电商平台监测范围从16个扩展至44个,增加了服务类电商监测。编写了周、月、季、年和专题电商监测分析报告。

 

再次,我们积极扩大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一是主动扩大电子商务进口。在首届进口博览会上,88家电子商务企业与30多个国家的400余个国际品牌进行深度合作,成为采购军团的重要力量,新西兰的蜂蜜、俄罗斯的奶制品、马来西亚的榴莲、柬埔寨的坚果等借助跨境电商的渠道优势,成为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的网络热销商品。我们成功召开了电子商务促进消费升级专题新闻发布会,为海外参展商、国内采购商提供行业发展信息和消费趋势指引,中央电视台等50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二是推进电子商务多双边合作。我们已与遍及五大洲的17个重点国家建立了“丝路电商”合作机制,为凝聚共识、增进互信、务实合作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并完成与新加坡、毛里求斯、巴拿马等自贸协定的电子商务章节谈判。和75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共同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在世界贸易组织现有协定和框架基础上,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在多边机制下引导和促成《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中东欧16+1电子商务发展倡议》等合作框架。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具体情况

 

2016年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三个五年规划,为我国电子商务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从评估整体情况看,“十三五”前半期《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规划》制定的电子商务服务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双重目标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主要指标运行符合预期要求,部分指标运行优于《规划》目标。电子商务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带动消费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动力。

 

从具体数据来看:电子商务交易额稳步增长。2016、2017两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达26.1万亿元和29.2万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19.8%和11.7%,2018年上半年电子商务交易额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均保持高速增长。总体来看,“十三五”前半期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幅已超过《规划》中指标增幅的50%。网络零售额呈高速增长态势。2016、2017两年我国网络零售额分别为5.16万亿元和7.18万亿元,同比增长26.2%和32.2%,2018年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达4.08万亿元,同比增长30.1%,总体来看,“十三五”前半期我国网络零售额超过《规划》年均20%增幅的发展指标10个百分点。电子商务带动就业中期目标提前完成。2016、2017两年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人数分别同比增长37.5%和14.9%,尽管增速有所下降,但从业人数总体规模仍保持稳定上升。按照2015年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人数2690万人计算,2017年底新增就业人数达1560万人,提前并超额完成《规划》新增就业1155万人的中期目标。

从发展趋势来看:“十三五”上半期,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升成为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入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动力,物流、金融、数据等要素市场体系日益健全成为电子商务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政策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了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我们认为,“十三五”下半期,随着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数字经济在商务领域的渗透将会进一步加深,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赋能成为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从单一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电子商务正逐步向数字商务的方向转型升级。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电子商务司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会同相关部门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新体系、着力打造电子商务生态体系、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治理体系、健全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强化《规划》实施工作保障机制五方面入手,着力突破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障碍和挑战,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新一轮全球化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了新需求,近年来我们都深切感受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电子商务司牵头开展的“丝路电商”国际影响力也在快速扩大,请您介绍一下2018年“丝路电商”的发展情况。

 

根据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要求,按照“一带一路”建设部署,我国与相关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正在稳步推进,“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果。截至2018年底,我们与17个重点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建立合作机制,成为高层互访重要成果以及经贸关系新亮点。

 

沟通协调方面:2018年,我们与“丝路电商”伙伴国召开双边工作组会、政企交流会等10余次,深入探讨在线交易、通关、物流等议题,打造互利共赢的电商合作环境。今年12月,在双边沟通合作的基础上,又分别在北京、杭州召开了两次伙伴国多边政企对话会,各国代表参与热情高涨,巴拿马驻华大使施可方讲到: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巨大成就,尤其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令世界瞩目,习近平主席访巴期间签署的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产品进出口、物流、中小企业投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推动企业务实合作方面:一是加快产品引进来。我们组织了大型电商企业邀请其境外的优质供应商参加进口博览会,共有95家海外企业签约布展,产品几乎覆盖了各类展区,展会期间有400多个品牌与我企业开展实质性的洽谈合作。二是鼓励企业走出去。如组织商务部相关司局,为电子商务企业在国外开展业务提供前期指导,助力我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三是推动定向对接。如连续两年帮助巴西电子商务代表团赴我电商企业考察,其代表团成员深受触动并留言:“未来在这里已经展开,我对此充满崇拜,请把我送到这个新时代,欢迎来到未来”。

 

能力建设方面:政府层面,截至目前共举办了8期研修班,培训近50个国家约230名政府官员,加强能力建设合作,培养发展共识。企业层面,与阿里巴巴、社科院等多家机构开展合作,发挥我国企业、智库的积极性,为合作伙伴国的从业人员提供实操性较强的商业实践培训。

在信息化时代,如何利用大数据为商务事业服务?

 

数据是战略资源,是驱动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们以提供精细化公共服务为目标,大力推动电商大数据建设应用,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创新监测方式,拓展数据来源。我们采用“大数据监测、典型企业调查”双轮驱动的方式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同时也拓宽企业直报、部门共享的数据来源,建立起广覆盖、高频次、多维度的电商数据体系,对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形成有益补充。

 

二是开展多维分析、搭建展示平台。目前电商大数据已初步建成可视化平台和多维分析系统,实现了网络零售、在线服务消费、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领域总体情况实时展示,分平台、分商品、分地区、分国别的多维查询和深度分析。

 

三是深化数据应用,推动共建共享。一方面,我们基于电商大数据,定期分析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热点事件、突发问题,为宏观决策、政策制定、行业管理提供支撑。另一方面,我们积极推动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指导首批12个省市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汇聚商务系统力量,共同做优做强电商大数据。

 

除了自身挖潜之外,我们也注重整合外部资源,统筹推进商务领域数据共享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钟山部长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指示精神,我们在深入了解地方数据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2017年10月,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务部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数据共享工作的通知》,将32项垂直管理业务应用中的231张表格、4746个信息项、65.29亿余条数据信息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共享,并提供统一平台模块、数据交换接口、数据传输软件等多种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数据落地。

 

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商务大数据顶层设计,以辅助宏观决策、加强行业监管、支持地方发展、优化公众服务为目标,全面汇聚部内外数据资源,形成主题资源库,并开展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和可视化展现,尝试跟踪、预测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总体情况和发展态势,实现大数据服务“大商务”。

展望2019年,电子商务司又将有哪些行动计划,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201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商务建设为主线,加快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构建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已出台政策文件落实,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电子商务法》宣贯和相关法规标准研究。完善统计监测,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总结推广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经验。强化运行分析,坚持开展网络零售季度形势分析,组织编写行业发展报告。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记录。

 

二是开启数字商务新实践,促进融合发展。依托示范体系建设,引导传统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新型主体做大做强,树立数字商务行业标杆。组建专家库,发挥多领域、多学科专家综合优势,为推动数字商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扎实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部际协同、部省合作,实现数据双向互通。

 

三是创新举措,加速电子商务普惠发展。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开展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组织举办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会,提升贫困地区企业的电商应用能力。开展“双品网购节”系列活动,发挥电商高效、精准、便捷优势,组织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重点选择安全、实惠、品质高的商品和服务,扩大城乡市场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人才培养,创新省级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组织方式,指导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服务地方电子商务发展。

 

四是开拓国际市场,引导电子商务开放发展。加快“丝路电商”布局,推进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规划对接、企业合作、能力建设和信息互通。开展双边和地区间自贸协定中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推动在电子认证、线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电子商务重点领域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规则。认真做好第二届进口博览会相关工作,指导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发挥渠道优势,吸引更多知名跨国公司和上下游企业参展,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进口博览会平台对接更多海外优质供应商。(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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